2024年,南宁市民朱女士将新房交给重庆紫寓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装修并作为民宿出租。根据政策,朱女士可以获得相应的装修补贴。但紫寓公司以“合同未约定”为由拒绝配合,导致核验无法完成,补贴发放停滞。
2024年10月7日,朱女士与重庆紫寓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签订装修合同,采用包工包料的总包模式,装修期限为120天。12月23日,朱女士支付了全部装修款。
按照《2024年广西住宅装修改造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活动公告》,朱女士作为房屋产权人,符合“购置广西区内合法住宅装修改造物品和材料的个人消费者”条件,有资格申请最高3万元的装修补贴。
2024年12月31日,朱女士依据装修公司提供的装修清单,通过云闪付App提交补贴申请,材料初审顺利通过。
然而,今年1月17日,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知朱女士安排实地核验。因部分装修材料尚未安装到位,工作人员要求紫寓公司出具《安装交付装修承诺书》(自治区住建厅统一格式),以此确保材料真实性及后续安装进度。但紫寓公司却拒绝出具,致使朱女士无法领取补贴。
根据自治区住建厅2025年1月13日发布的补充公告,补贴审核时需严格核查发票真实性,且申请人要保证材料购置行为发生在2024年7月25日至12月31日期间,并已开始安装或进场施工。若材料未完全安装,住建部门需借助《安装交付装修承诺书》确认材料的实际购置与使用意图,防止虚假申报。该承诺书明确:“公司与房屋债权人共同承诺,按要求严格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如现场核验过程中未发现有申报物品或未装修的,以及其他存在疑似骗补行为的,将承担一切有关责任。”
2月14日,重庆紫寓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称“没有义务承诺” 。一名姓姜的负责人表示,公司与朱女士签订的装修合同中,没有任何关于配合其获得装修补贴的约定。
经了解,重庆紫寓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是紫寓商业管理(集团)南宁分公司的装修团队,该公司主要在南宁运营民宿托管,朱女士的房屋也在其托管业务范围内。该姓姜的负责人坦言“公司并没有装修资质,只负责内部装修” 。她表示公司责任仅限于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政策要求的文件超出履约范围;而朱女士则觉得,企业作为总包方,有义务协助完成与装修直接相关的行政流程。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未明确约定的义务需结合交易习惯及诚实信用原则判断。业内人士表示,装修行业普遍存在协助客户办理审批、验收的惯例,企业应承担合理辅助责任。
广西桂玺律师事务所张哲律师认为,公告文件中明确要求装饰装修公司持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但根据各方陈述来看该公司并无相关资质。因此,建议消费者在选择装修时尽量选择符合政策要求的公司,并在装修合同中对相关义务进行明确约定,以此避免后续合同履约的争议。